各系部、各单位:
为加速推进我院教育国际化进程,进一步拓宽教师的国际视野,提升教师的学术能力和水平,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,根据《moblie28365365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暂行规定》(院人发〔2015〕21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7年学院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10月25日前,个人申请。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在2017年出国研修的教师填写《moblie28365365教职工境外研修推荐表》。
2、10月27日前,部门推荐。各系部、单位根据申请人业绩等情况向学院推荐拟选派教师。各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并进行排序。
3、11月3日前,学院遴选。学院组织考评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,确定拟派人选。申请人需向考评专家组做公开述职答辩。
4、11月10日前,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派出人选。
附件:详见院人事网站
1.《moblie28365365教职工境外研修推荐表》
2. 《moblie28365365教师公派出国研修暂行规定》(院人发〔2015〕21号)
联系人:张正国
联系电话:58606505
人事处
2016年10月20日